会务服务合同
甲方(委托方):
名称:_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_
乙方(服务方):
名称:_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诚信的原则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会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服务内容
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务服务:
- 会议策划与设计;
- 场地租赁与布置;
- 设备租赁与技术支持(包括投影、音响、灯光等);
- 会务接待与人员安排;
- 餐饮与住宿安排(如需);
- 资料印制与发放;
- 其他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。
第二条 服务期限与地点
1. 服务期限: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2. 会议地点:_。
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总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
2. 费用明细如下:
(1)场地租赁费用:_元;
(2)设备租赁费用:元;
(3)餐饮住宿费用:元;
(4)其他费用:_元。
3. 付款方式:
(1)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定金_元(总费用的30%);
(2)服务结束后3日内支付余款_元。
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
1. 甲方按时付款,提供必要信息,协助乙方开展服务;
2. 乙方按照合同标准提供服务,保证服务质量;
3. 如有异常情况,乙方应在活动开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1.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,按总费用20%支付违约金。
2. 乙方延迟或未达标服务的承担相应损失,需对超标扣款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协商不成的,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第七条 其他约定
未列明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处理,双方均签字生效。
甲方(盖章) 乙方(盖章)
签约代表: 签约代表:
日期:2024年_月_日